夫妻总吵架怎么办

2021-01-20 15:45发布

我和我老公之间,总是会吵架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忙改善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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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 2021-01-20 15:50.采纳回答

天底下几乎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所以吵架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就是要看如何处理,还有如何尽量避免争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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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最需要的就是信任,信任可帮你透过现象看到婚姻关系的本质。当爱人回家晚时,你是说“你为什么现在才回家?”还是“亲爱的,你辛苦了,现在才回家。”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差别。信任对方,会让你的语言更多表达出关心、爱和尊重,而不是质问、怀疑和猜测。这样也是可以避免吵架的。

夫妻之间一定要诚实,不刻意隐瞒,是夫妻间信任的基础。在重大问题上,如家庭财务、与异性接触等方面能够坦诚与伴侣沟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要事无巨细地描述每一个细节,而是在彼此都认为重要的事情上能够坦诚。

一定要有共处时间,所谓共处时间,不是那种两个人呆在一起,却在各自看手机、忙工作或者看孩子,而是可以排除各种干扰,哪怕只有很短的时间在一起,聊天、散步、安静地依偎在一起,都能够加固感情,让彼此更亲密。当然,如果这种亲密方式以性爱结束就更好了。

学会感恩,及时对伴侣做出的有益于家庭的一切事情表达感激之情非常必要。例如,他帮忙收拾家务,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交了水电费等时,要及时表达感激,说声“谢谢”或“辛苦了”。注意,即使另一半做得不尽如人意或者没有达到你的标准,也不要第一句话就挑毛病,这样只会打消伴侣的积极性。把感恩当成日常习惯,婚姻的面貌就会大不同。

只有做到这几点,夫妻之间才能避免总是吵架啊!


饕餮
2楼-- · 2021-06-17 10:18

婚房是双方家长买的,婚后一次激烈的争吵中,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要么房子就登记到老婆一个人名下好了。之后,老公和老婆还正儿八经办了过户手续。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这是浙江建德市人民法院刚刚调解好的一起离婚纠纷。不少人看了以后,都纳了闷:说好的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就变成个人财产了,还得花这么多精力才能解决。事出何因?又当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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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合资买的婚房,吵架后丈夫说房子归老婆独有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结婚。

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双方家长买的,男方家长出了70万元,一辈子的积蓄倾囊而出。女方家长出资10万元。80万元在建德市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小两口名下,系他们夫妻共同所有。

但小两口婚后感情并不好,常常吵闹。2015年12月,两人又吵了起来,女方一气之下要离婚。为了挽回婚姻,让老婆消消火,男方跟女方说,“要么房屋归你独有。”于是,两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但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好转。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弥合的可能性,驳回了女方起诉。

今年6月,女方再次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女方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且孩子由自己抚养。

离婚后几经周折,男方给女方45万元拿到房子

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不良嗜好,两人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

不过,听说出资70万元的房子现在归女方所有,女方还提出了离婚,男方家长痛心疾首,“人财两空,人财两空呐”。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本案中双方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屋归属女方一人所有,系双方自愿,也无证据表明附加条件,应为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执意离婚,房子也不纳入谈判,男方确实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好在女方表示,只要男方同意离婚,房子可以再谈。

本着调解协商解决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则,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最终双方自愿离婚。

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须在三个月内给女方房屋款45万元,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若违约,违约方再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这套2014年80万元买进的房子,现在市场价格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考虑到当初男方大人出资多,也考虑到小两口婚后有了重新协议,所以最后调解的基础基本上还是房子一人一半。

两个吵吵闹闹的冤家终于平和地分开了。法官也蛮感慨:现今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很多,房屋产权登记或产权份额的约定要谨慎。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父母出资给孩子置办财产的,应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婚姻不是儿戏,房屋加减名字,房屋产权约定,也不是儿戏,都需要谨慎再谨慎。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个人所有,这些概念怎样判定真得搞清楚不是说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老公老婆谁赚的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则新闻里,男方把房产划归到女方名下,当时女方还是他老婆,难道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就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姻财产分割这两个法律问题。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哪怕婚姻关系内,也可以有个人独有的财产。

就像本案例。双方家长出资买房是在小夫妻结婚登记之后,又登记在小两口名下,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双方家长出资是在小两口登记之前,那么又另当别论了,即便房产证是做在小两口名下,也就是说男方女方名字都在上面,但是他们俩拥有的房产份额也是不一样的,根据各自家长的出资份额来。比如像本案,男方家长出资70万,女方家长出资10万,那么两人如果要离婚,各自所有的份额,男方是7/8,女方是1/8。这在法律上叫“按份共有”。

问题回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怎么再分割财产。

像本案中,男方跟女方说,房子归她独有。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就是男方把自己所拥有的这套房产的1∕2份额“赠与”女方。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而非承诺性的,必须通过“房产过户”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公证”这两种法定手续才能正式“生效”。这对小夫妻直接办了过户,那么尽管当时他们仍旧是夫妻,但是房子就是算女方一人独有了。一旦离婚,房产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1人好像越长大 越没有情绪

小的时候,没有负担,也没有忧虑,收到礼物了就笑,和朋友吵架了就哭;但是长大之后,这些情绪却不知不觉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身为一个成年人的“懂事”。

好朋友小兰是同事眼中的女强人。

不管客户怎么刁难,项目出现什么问题,她始终不气不恼,稳妥地收拾好所有烂摊子。

哪怕被公司裁员,她还是面无表情,冷冷淡淡地收拾东西。

大家都说她坚强,说她厉害。

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过是不敢哭,不敢闹。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好像只有不动声色,才是真正的成熟。

人的情绪总是很复杂,失望里饱含希望,期待里夹杂不安。

有些说不出口的情绪,只能被压抑。时间长了,人们便假装它不曾存在过。

可事实上,没有一种情绪是不应该存在的。

每个人每天都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自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情绪。

这些情绪,不是负担,而是作为一个人活着的最好证明。

复杂的情绪容易让人疲惫,但处理好的情绪,可以让人拥有重新出发的勇气。

2每一种情绪 都值得被倾听

倾听,在一段感情里至关重要。没有倾听的伴侣,关系容易破裂;没有倾听的家庭,争吵容易爆发。

曾遇到一对夫妻在路边吵架。

丈夫指责妻子,自己天天辛苦工作,回到家还要看她脸色生活,怎么生个孩子,整个人就从温柔体贴变得暴躁易怒。

妻子哭着说,自己怀胎十月生下孩子,身体走样不说,职场地位一落千丈,回到家还得照顾孩子、换尿布、打扫卫生。

“谁的压力不大呢?每次想和你谈谈,你就说你累了要去躺着,我能怎么办?”

这就是积攒情绪带来的后果。或许事情发生时,一方想着再忍忍,另一方觉得不重要。

慢慢的,情绪积攒着,看似细小的河流,汇成了力量惊人的洪水,一旦理智的堤坝崩溃,生活便被冲撞得一塌糊涂。

所有的情绪都需要出口,如果只能通过争吵来表达情绪,对感情来说,无疑是一个又一个的重创。

人活着就会有情绪,与其想着戒掉它、消灭它,不如学习如何疏导它,学会与情绪和平共处。

3最好的养生 就是快意恩仇

成年人在遇事时,不敢轻易哭泣。因为哭,解决不了问题。

但是那份发泄不出去的情绪,却像给生活埋下地雷,随时可能爆发。

抒发情绪其实是给心情一个出口,心轻松了,人才能拥有笑对生活的能量。

做人要有情绪,更要懂得拥抱情绪。

在不打扰外人的情况下,快意恩仇,活得潇潇洒洒,才是最好的养生。


风向变
3楼-- · 2021-09-05 17:44

夫妻是仇是爱。取决双方互相量解,互相体贴,总会白头到老永相伴。但是也有少数中途生变,原因有二,其一,感情变化,其二,生活方式各异。二者都会产生矛盾,如果家庭天天抄闹,这种家庭是不幸福的,还是分道杨镳,具体问题的分割,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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