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9年,孩子4岁。双方在北京定居,都有体面稳定工作。我的老公一直在努力创业。我们是自由恋爱,彼此三观一致,有过很多美好经历。但是随着时间流逝,感情逐渐平淡,均未出轨我提出:没有了爱情,是不是应该结束这段婚姻?就此讨论,他的观点:1、他目前只想早日实现个人及家庭财富自由。即使我们离婚,他也会帮助我实现。2、缺乏激情,但是我们之间亲情很深。他不反对我们彼此继续遵循内心去寻找爱情,但离婚以后才行。3、不要把婚姻看成枷锁,不要为了维护一个完整的婚姻而违背内心的追求。 我们讨论了离婚契约,他列出相关要点:1、孩子归我。2、财产分配:三处房产,两处归我。车一人一辆。他目前月固定收入3万,每月1万给孩子。他在外面的事业所占有股权全部给我一半。离婚后他新参与项目,自愿给我三分之一股权。3、对双方的父母尽孝。 我审视了彼此感情: 1、 我对他崇拜。他是我见过最聪明、最有头脑、最勤奋的人。而且无不良嗜好,爱好机器人、天文、科幻方面。除了工作,他基本就是在鼓捣自己的爱好。2、我对他像对孩子,照顾他的生活;也会嫌弃他不注重个人卫生,对我不够温情。我很累。 3、他一直愿意把他认为的东西给我。以前是,现在也是。他支持和成全我去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我们彼此信任有足够空间。我的困惑:1、基于现在状态,我们是不是应该离婚,去获得精神的自由,重新寻找爱情?2、 倘若不离婚,我们应该怎样去修复这段没有了爱情的婚姻呢?3、 离婚后,我们唯一担忧是双方父母。想在父母面前依旧维持婚姻的状态。
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法律上对婚姻制度的规定。但法律上并没有对人“结婚或者不结婚”进行相关规定。也就是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都是一个人的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婚姻”这一人生的生存方式。为什么这样做呢?这就要从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说起。在我国古代,古人认为我们生存的世界由“阴”、“阳”两种属性的事物组成,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阴和阳”两种属性进行描述,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人类本身。因此,在我国古人的哲学观念里,男人的属性被定义为“阳”,而女性被定义为“阴”。“阴和阳”即是相互独立,又是相互统一的。而在同一事物里独立是相对的,相互统一上的变化是绝对的(阴阳间的相互转化)。也就是现代哲学上的世界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再结合古人“独阳不生,孤阴不活”的思想。我们就可以给“婚姻”下一个传统上的定义——男女结合在一起是属性上的阴阳互补,以利于生。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上男女结合之婚姻对一个人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以上是婚姻对于社会和一个人所具有的传统意义上的个人理解。对于当代社会而言,婚姻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则更加宽泛,这里不在解释。但我相信以我们现代人的智慧,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合理的认知和更加智慧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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