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3男友91,非独非处。跨省但是城市距离不远。男友父亲去年7月医疗事故死亡,三兄弟,男友最小,农村。和男友机场认识,一月后确认关系,两月发生关系。现同居,没房没车没积蓄。以结婚为目的,礼金20万男友家说不会给这么多,原计划中秋见我父母,原他妈妈表示见面礼仪随我家习俗。后我百度第一次上门有包红包,男友妈知晓后说如果要包红包就不去了。上周五晚上七点男友妈来厦门,我周五晚上十点多出差回厦门,到家男友妈妈已在。周天下午一点半男友妈离开,我买了两盒月饼和给了2000元。他妈妈走了之后男友和我提了分手。他妈妈过来期间,男友一下没笑过。后我挽留,周二和好。因这两三个月工作压力大,经常对男友态度不好,而且八月基本在国外出差,也少有沟通,男友妈妈这次主要是来看他大儿子前妻生的孩子,大儿现妻问我前妻是否也在,我实话说了,这是导火线。大哥现妻和我说了礼金和第一次上门红包的事情,他妈妈的态度。也和男友沟通我父母只要他家拿出诚意。上门礼物如果他妈妈觉得不合适,我可以自己添加,主要是想第一次上门礼重我父母也可以多松口。诉求:我要怎么做才可以顺利进入婚姻,我现在最重要的是做什么?
实际上是一套带有明显的男权主义色彩的制度,它出现的社会基础,就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形态。如果我们把婚姻看成是契约的话,它首先并不是婚姻双方男女之间的契约,而是一个男人和其他男人之间的契约---这个女的归我了,你们都不能碰!说到底,婚姻是一项财产制度,其涉及到的核心财产,就是“老婆”。
合作型现代婚姻制度
现代婚姻就是这样,两个人,因为共同的利益结合,地位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商量,互相妥协,好处均沾,坏事共担,法律上通过规定婚后共同财产的这种财产绑定方式,把你们这种合作关系确定下来。去民政局盖了戳后,夫妻双方就如同合股开了家公司,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今后你挣的钱有我的一半,我挣的钱有你的一半,这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有一天合作没法继续了,法律会站出来进行裁决,其实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个财产分割,合作双方各自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一个戳,合作终止。
合作关系相对于从属关系有一个很大的进步,那就是人道。合作关系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稳定。
女性地位越提升,婚姻双方的地位越平等,婚姻里面合作的属性越强,婚姻本身就越不稳定。有个例子,浙江一个地方法院整理当地的离婚数据时发现,80后离婚案中,有七成半是由女方要“休夫”。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坏事,这恰恰是社会发展的表现。说明我们更文明了,女性不再寄人篱下,不再被一套制度束缚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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