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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渐近,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经济利益又开始铤而走险,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1月4日下午,万州区公安局百安坝派出所便在辖区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并顺藤摸瓜,查获2个非法储存仓库,扣押藏匿在内的400余件烟花爆竹,抓获违法嫌疑人冉某和陶某夫妇二人。
01
当天下午3时许,
百安坝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白色小型货车即将返回万州城区。之后,民警迅速在其必经之路上设卡,等待该车“自投罗网”。
02
4时许,一辆白色小货车迎面驶来,
车上仅驾驶员陶某一人。见到路边有警察盘查,她迅速放慢车速。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她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迫于“无奈”的陶某打开货厢,民警看到里面堆码着几大箱烟花爆竹,经进一步询问,陶某无法出示任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明,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03
经民警现场清点,
货车上共装载11箱烟花爆竹。之后,民警依法对车辆和烟花爆竹予以扣留,即时消除一起安全隐患。
紧接着,
民警又顺藤摸瓜,
通过先前掌握线索
以及对嫌疑人陶某的进一步盘查,
迅速查明了2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并立即前往查处扣押。
第一个“仓库”位于万州城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其实就是一辆长期停放的厢式货车,陶某的丈夫冉某却将其作为藏匿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窝点。随后,民警从车内查获烟花爆竹110箱。
晚上8时许,在位于城区某建筑物地下室的另一个窝点内,民警再次查获冉某非法藏匿的344箱烟花爆竹。
经审查,陶某和冉某夫妇均对其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民警介绍
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若是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
警方提醒
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托运人均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有严格规定。此外,对于储存烟花爆竹也有严格规范要求,严禁私自非法存放。
因此,
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但危险性极高,
还触犯了法律,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
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肃查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记者 程蕾 通讯员 冯劲博
编辑 黎洋宏
编审 刘英磊 何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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