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女生之前个人存款如何处理?

2020-11-24 10:09发布

领证后,女生之前个人存款如何处理?今年5月为了买房,男友积蓄全部拿出付售付,房子有加我名,之后要买东西会有意无意说:你卡里不是有钱吗,你买下?他的工资卡有交給我.我嘴较笨,不知道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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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一杯咖啡
1楼-- · 2021-07-01 11:26

结婚多少年后,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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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我觉得这还不算什么,最怕的是为了分家产撕破脸,夫妻反目变仇人。走到离婚这一步,婚前财产能不能分割至关重要,因为对于财产的分割大家都想尽可能的多要。特别是对于结婚很久的人来说,夫妻两个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另一半的婚前财产也早已看成了自己的财产了。离婚后要放弃那是很不甘心的一件事,毕竟曾经为家庭付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这时候最想知道的是,自己都结婚很多年了,婚前财产是不是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一种情况

在这里,北京张颖律师 13126837129 很遗憾的告诉你,若婚前你没有留个心眼跟你的另一半有过约定,婚前财产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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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因此,不管结婚了多少年,5年、8年、还是几十年,这个婚前的财产你仍然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第二种情况

对于一方婚前的财产,夫妻之间如果在结婚以后另外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已经经过约定的这些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要进行分割的。夫妻之间可以对于财产所有权进行书面约定,只要这种书面约定不违法就是有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些财产就跟另一方永远没有关系?当然不能这样认为,如果一方在离婚前去世,另一方在没有别的遗嘱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继承可以跟其子女、死者的父母共同分割此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财产比如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难道真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些当事人在向律师咨询案件时都会问这样的问题。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说明:社会百态,案件各不相同,本文仅是律师对个别案件所发表的个人看法,不能作为您采取相关行为的依据。

就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只要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投资收益仍然是属于一方财产吗?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前一方的财产,但是婚后所有人用于投资(排除自然增值和孳息),所获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生活中常见的主要有:婚前财产,但婚后用于投资公司,持有股票、债权、基金等有价证券所获得收益;一方婚前房产,但在婚后用于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果树产生的果实、个人承包地耕作获得的粮食;水产养殖生产的水产物;饲养畜牧等所获得收益。(以上只是列举,具体要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为什么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投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因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虽然婚后也不会改变其性质。但是,结婚后,夫妻是作为一个婚姻整体共同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各自投入的时间、精力、财力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从法律上来讲,夫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婚后,任何一方的投资行为都消耗了夫妻共同的时间、精力,所以法律上才会认定婚前一方的财产,但是婚后所有人用于投资所获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众所周知,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判断收益的性质,是基于个人财产财产自身产生的,还是还是基于夫妻投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以得知,一方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孳息

孳息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理论,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天然孳息的范围非常广比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等。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更常见的是法定孳息,比如,婚前个人房屋的租金或者存款、支票等产生的利息等都是法定孳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当分割。

例如,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在[(2015)青民初字第1634号]判决书中认为:

涉案房屋系被告姜某某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产生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的一种,依法应归被告姜某某所有,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原告的该项分割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自然增值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部分,便是自然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例如,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583号]判决书中认为:

诉争房屋以50000元购买,在出卖给辛某时的价格为350000元,该增值部分300000系基于房价上涨的原因,依照上述规定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潘某与杜某甲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审理潘某与杜某甲离婚案件中已对该房屋内的财产作出处理。因此,对潘某提出要求杜某甲支付上述房屋市场价的一半房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结语

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可以分为财产自身产生的收益和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都是财产自身产生的自然收益。二者与投资经营的区别在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没有人为付出的劳动,是财产的自然收益,对于这部分收入应当归属于原所有人。

因而,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带有经营性质的收益由于付出了婚后双方的劳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婚前有一套房,婚前便装修好出租了,那么婚后产生的房租仍然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若是丈夫婚前的房屋婚后妻子参与了装修、出租等经营行为,产生的房租收益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奇迹之水
2楼-- · 2021-07-02 08:43

三五个好友聚在群里微聊,谈及交友结婚等话题。

甲说,结婚是一件小事,当做任务完成就算了,不必过多了解对象。

乙说,结婚不是小事,结了婚自己的收入就被人分走一半,财产也要变成两个人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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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说,那在结婚前赶快花光吧,反正存着存着可能就为别人忙活了。

丁说,有钱赶快在婚前买房买车,这样就确保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随着婚姻法解释二、三的出台,离婚与房产处理的问题慢慢被厘清,婚前购置的房产,永久是个人产权,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人尽皆知。

但婚前银行卡的存款怎么办,婚后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很多人在离婚处理时都没法正确处理婚前存款与婚后开销,以为结婚了就一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也有人以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认为按照时间截点就能确定婚前存款的金额,离婚时要拿走婚前存款的钱。

比如有个离婚案的女方,就曾提出,银行卡记录上显示婚前存款是20万元,结婚后,因为怀孕购物、生小孩后购买各种婴儿用品及其他开销,花了很多钱,到处理离婚案时银行存款里剩下6万元,这6万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男方应该补偿她14万元。因为这20万元是婚前存款。

法官和律师都笑了。

她实际不仅不能得到任何补偿,还得把这6万元拿出来分给男方3万元。因为,婚前存款经过出账入账,已经与婚后收入发生混同,无法区分,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如何才能让婚前存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紧要关头由个人支配,离婚时也不会被对方分走呢?

律师建议如下:

1、结婚前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财产有哪些。

2、把婚前的银行存款全部汇总到一张银行卡上。婚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后收入和生活开销都从这张银行卡出入帐。

3、如果以婚前存款购房购车,务必使用婚前存款的银行卡转账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留存。

4、如果能再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婚内的大额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则更有保障力。

PS:什么?你说签协议伤感情?等等等等,这年头都是谈感情伤钱好吧。不过,作为普通大众的一员,我非常理解不愿意签署协议之心态。为此,特强调如下,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在本方案里都不是必须的,重点是:婚前银行卡、婚后银行卡,分开用!分开用!分开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 离婚时如何处理

【案件事实】

2013年2月,曹某与与李某通过网络相识恋爱并迅速结婚。婚后,曹某将婚前的10万元存款转至李某银行卡,并将工资卡也交予李某,由李某负责家庭一切开销。结婚一年后,曹某二人因家庭琐事纠纷不断,曹某现在打算协议离婚,但财产分割有争议,曹某要求李某返还其婚前存款10万元。李某称10万元存款已在共同生活期间消耗完毕,不能返还,请问这十万元钱曹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吗?

【争议焦点】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是否导致个人财产的转化【律师解答】

1、本案中的10万元存款确系曹某婚前所得。虽然金钱系种类物,但10万元存款能够通过账户上的流转加以区分,曹某与李某结婚并不必然导致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因此能够认定10万元存款系曹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何定性你婚后将存款交给李某的行为是本案的关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二人也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各方婚后的收入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曹某将婚前存款交给李某系其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自愿处分,曹某在实施该行为时未明确限制李某的处分权利。曹某应该可以预见到李某可能对上述存款进行处分却仍交予她,很难被理解为仅要求李某对其婚前财产进行保管,既然曹某有李某管钱的安排,且婚后二人共同生活必然会产生财物消耗,则曹某将婚前存款婚后交付给李某的行为,可以视为曹某自愿将婚前存款供婚后夫妻共同使用的观点最合乎常理。

3、本案中,虽然10万元存款系曹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其自愿交付给妻子供夫妻共同生活使用,且在婚后生活中已将10万元消耗完毕,故曹某无权再主张李某返还该10万元存款。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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